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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川大智胜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2023-07-27 19:46:51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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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晚间,川大智胜披露公告称,其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游志胜、范雄、胡清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川大智胜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1500万元至2000万元。3月18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000万元至6000万元。3月25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5793.78万元。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表示,川大智胜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川大智胜董事长游志胜、副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范雄、财务总监胡清娴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游志胜、范雄、胡清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川大智胜在7月中旬还曾收到深交所发出的监管函。

川大智胜主要从事以空管为主的航空相关业务和以人工智能硬核科技为基础的新业务。2020年至2022年,公司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6739万元、2521万元、-5794万元。

根据业绩预告,川大智胜2023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预计将亏损900万元至1350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公司解释称,其业务特点为上半年收入主要来源于以前年度的存量合同,近几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影响,公司存量合同与本期新签合同减少,导致报告期内执行合同实现的收入与销售毛利下降。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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